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学生处团委联合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要求,于19日下午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该条例。
学习活动由学团党支部书记商建军主持。商建军书记向全体党员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重点解读了该条例中的部分内容,强调了该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并对全体党员提出了要求。希望全体党员能够按照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履职,敢于担当,时刻将责任挑于肩上,在工作中追求精益求精。会议中,全体支部党员针对条例进行了认真研讨。
学团党支部全体党员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身作则,努力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自己的警钟,让严精细于工作中常伴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