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和《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吉交院行字【2017】91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1-2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共分学院自查(7月5日至7月14日)、学校检查(7月15日)、学院整改(7月16日)等三个阶段。

7月15日上午,教务处同安全保卫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对汽车工程学院、交通信息学院、道桥工程学院、航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七个学院实验(训)室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用电规范、实验室改造施工安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及使用、化学废液废料处理、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全校实验室整体安全状况良好,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检查中,针对个别学院实验室几处安全隐患,要求限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部要求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检查组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电动车汽车等个人物品不得放在实训室内;二是假期前断电关好门窗。同时要求各学院应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报告”。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检查组强调,各学院要严格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