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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二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7-26 浏览次数: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拟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二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采购人可进行自采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D-2018-ZC-305。

2.采购项目名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二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包,拟确定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二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供应商一名。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其中:1.学生食堂:满足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用餐要求。寒暑假根据学校要求,保证留校学生就项目内容:为学生提供早、中、晚餐饮服务,食堂建筑面积1770平方米,现有在校生7500人左右

(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注册资金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

3.供应商具有5年以上的餐饮服务经验。

4.供应商具有3年(含3年)以上学校餐饮经营管理经验,从事学校食堂经营的业绩证明,服务单位不少于三家,其中两家以上为单次服务人数超过3000人的单位,且正从事学校餐饮托管经营服务,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火灾、生产事故等安全事故发生(投标方经营学校主管开具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08: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提供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8月6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台街63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431-8554112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85843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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