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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 党委宣传统战部 信息来源: 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25-07-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分设“重点、优秀青年、一般”三个类别,“一般项目”实施限额推荐。此外,学校立足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自筹项目采取“校级初评限额推荐、省级复核认定”的遴选机制,按照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2.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以“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按照“一般项目”开展立项攻关研究,不设申报限额。此外,“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负责人可依托实验室申报校企合作研发项目。

3.其他专项项目:本年度设“揭榜挂帅”专项、思政专项、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专项、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

二、选题方向

本年度“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拟重点支持的申报方向以《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2)为总指引。申报人要紧密结合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谋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谋突破,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有关精神,以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服务中小企业“揭榜挂帅”项目、自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4.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5.按照吉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年度重点支持与企业深度合作的项目申报自筹项目。学校将按照项目研究的前沿性、创新性以及对专业建设和科研发展的贡献度择优推荐,其中,企业支持经费额度作为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低于3万元。

四、申报组织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中期管理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4)。网络平台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6日。同时,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附件4-5)电子版请以“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申报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2@jljy.edu.cn

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于8月8日上午9:00—11:00提交至科技处31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杨 13596000633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2.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3.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

4-1.2026年度科学技术项目申报书

4-2.2026年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

4-3.2026年度产业化培育项目申报书

5.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6.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使用说明-教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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