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创新专项基金支持2020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吉交院行字〔2020〕40号)文件精神,对2019年已获得上级立项的科研项目和进入学校科研项目库的部分科研项目予以基金支持,共计支持项目33项,项目名称及支持基金额度见附件1。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基金支持项目开展研究,具体通知如下:
1.获得基金支持的33个科研项目负责人需按基金支持额度修改《学校科研项目库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二份(部门签字盖章),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档(以负责人命名)发范庆华信息门户中的企业邮箱。
2.基金支持的33个项目按照批准的经费填报《学校改革发展创新专项基金立项课题资金预算表》(附件2),纸质版二份,电子档(以负责人命名)发范庆华信息门户中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