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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教学成果奖培育及2022年教学成果奖申报预通知

发布作者: 党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 教务处 发布日期: 2021-12-08 浏览次数: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凝练特色、总结经验、示范推广,切实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工作,决定启动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

一、教学成果奖培育

1.培育目标

结合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热点,深入挖掘我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成果,给予针对性的重点培育扶持,进一步凝练成果“亮点”,补齐成果“短板”,全面提升成果的影响力和成果获奖的竞争力,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2.培育要求

培育项目须是前期研究与建设基础好、预期成果水平高、应用实践效果明显、推广示范作用强的项目。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具备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以进行申报。

3.上报时间

截止时间:截止到12月15日,上报附件2、附件3,纸质文件送至教务处王秀繁处(大学生事务中心G118室),电子文件发送至王秀繁企业邮箱。

二、2022教学成果奖申报预通知

同时,为增加我校教学成果奖质量,做好2022年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请各具备申报条件的部门和个人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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