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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2022年度学校改革发展创新基金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 党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 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22-06-21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学校改革发展创新基金课题结项工作。为保障课题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凡达到结项时间或已符合结项条件的学校改革发展创新基金课题可以参与结题。2019年度立项课题为最后一次结题,如本次未能完成结项自动撤项,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1年内不能申报学校课题。

二、结项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结项验收书、成果材料,其中成果材料包括:立项文件、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结项报告、佐证材料(如课题有变更,需加入变更表)。成果材料的内容统一编页码,均单面打印、白色封面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结项验收书、成果材料(成果佐证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照片不可以)。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结项纸质材料于7月1日前送到科技处311室,电子版材料以“结项+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结项答辩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结题材料

科学技术处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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