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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作者: 党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 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22-07-02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2] 1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计划立项8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课题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

二、项目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目可自拟,选题方向主要如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问题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重要论述有关问题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有关问题研究。

4.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体制机制有关问题研究。

5.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有关问题研究。

6.“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有关问题研究。

7.新时代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问题研究。

8.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有关问题研究。

9.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有关问题研究。

10.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

1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研究。

12.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问题研究。

注:“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课题,由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评审,高校思政处不再重复接受申报。

三、项目申报资格

1.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面向全省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人员。为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鼓励和支持民办高校思政课一线教师申报课题。

2.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作为申报者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2023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未结项的,以及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专项者。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按文件要求填写申报书、评审盲审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上传至科技处指定邮箱kjc2@jljy.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2.依据通知要求,学校将聘请专家对申报课题盲审材料进行评审和指导,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经科技处审核合格后通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申报信息。

3.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附件:课题申报相关材料


科学技术处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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